故事的某一位主人翁 -蔡文姬- 一位才華洋溢但命運乖舛的女性,她一生嫁了三次,其中第二段婚姻還遠嫁到匈奴,讀完她的故事後,我產生了一個疑惑,好像較歷史較悠久的時代,婦女是可一嫁、二嫁、再嫁,查詢了網路資料,赫然發現原來周朝以前的社會,被認為是母系社會。那時代的血統是由女子來繼承,而家族內也以女子為團結中心,凡是出自同母的皆為兄弟姊妹,人民祭拜先妣而非祖先。此時女人主要是「地母」的形象,它孕育著人類的生機,掌管著農、商的主要工作,男女的分工是「男獵女耕」。在母系社會中,兩性分工並沒有嚴格的「男外女內」,也沒有男尊女卑的限制,所以女人是較不受拘束的。
周朝是禮教形成的一個過渡階段,父系已取代母系而起,權力中心逐漸轉移形成宗法的制度,男尊女卑的觀念在這時候開始具形,且男外女內的分工制也開始兩極化,男子要剛,女子要柔,男子為尊,女子為卑。漸漸地,在戰國以後,「婦道」形成。曲禮說:「聽於無聲,視於無形、不登高、不臨深、不苟訾、不苟笑;立必方正、不傾聽、毋嗷應、毋淫視、毋怠荒。」這都是女子之道,從這裡女人開始被塑成固定的模式。
到了秦漢之際,女人漸被重視,皇上詔賜貞婦順嫦,開始了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對女人的褒揚;秦代僅用法律勸導貞節,而漢代卻用法律鼓勵貞節。因此,二千多年來壓制中國婦女命運的貞節大石,可說是始作俑於漢朝,劉向的列女傳,班昭的女誡,更是標榜男尊女卑、三從四德的觀念,雖然這些觀念早就存在,但只是一個表象,直到班昭的女誡,才把壓抑婦女的思想有系統的編纂起來,成為桎梏,套在婦女們的頸上。
雖然劉向、班昭等人又用文字鼓吹貞節,但當的社會對於貞節,仍不重視。婦人再嫁,也有人願娶。真到隋代,才頒定「九品以上夫亡妻不許改嫁,五品以上夫亡妾不許改嫁」之詔示,而宋代又嚴格制定「女子不能再嫁,男子可以出妻」的雙重道德標準。宋代是婦女的重要轉變時代,晚期宋儒因過份推崇古理,對於貞節的觀念,就嚴格起來。晚宋時有人問:「孀婦貧窮無依,可否再嫁?」理學家程伊川答曰:「……餓死事極小,失節事極大!」這句話對後世將貞節宗教化的現象,有了舉足輕重的影響。
宋代對女人貞節另有要求,貞節觀念由寬到嚴,真到了生殖器—處女膜問題上,可說是緊到了極致。從以以後,女性所受的摧殘,逐到了不人道的地步。當時社會對於婦女貞節相當鼓勵,政府褒揚,大眾敬仰。漸漸,守節已不是婦女的撰擇,而是義務。
到了元明時代,貞節已崇尚到宗教化的地位。「貞節牌坊」是法律化的象徵,女人處處受到限制壓力,生命反不如貞節重要。除了將貞節宗教化外,「女人無才便是德」的說法,也是起於明末。明末為何形成這種觀念呢?其遠因可能是由於傳統對婦女角色的期待無需才識,另外一些小說的影響力也頗大,如西廂記之盛行於明代,成了家喻戶曉。所以人們還是主張女子無才便是德,這觀念真到今日仍影響國人對女人的評價。
最後,到了清代,可說是集大成而開始畸形發展,盛行纏小腳,將女人的身體摧殘到極點。凡事物極必反,在禮教鼎盛的清代,有人開始起來為如人喊冤了。首先是李汝珍在鏡花緣中所提倡的:反對雙重道德標準、反對纏足、反對塗脂抹粉、反對算命合婚、提倡女人該受教育、主張女人參政等。後又有「女界鐘」,要求女子脫離奴隸的地位,去做她自己的主人。戊戍年間,康有為等人創「不纏足會」,反對纏足,又自辦女學堂。漸漸地,女學堂紛紛設立,真到女子師範學堂草案擬訂,女子受教育自此有了明確的規定。民國成立後,女子在婚姻、社交、教育、參政各面已獲得許多的開放,才逐漸形成今日婦女的雛形。
讀完了這一篇婦女地位演進史,真不禁令人鳴乎哀哉!